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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火爆销售引关注 监管层四举措规范权益基金宣传推介

火热一时的公募销售迎来了监管层的规范。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监管层日前下发了有关进一步规范权益类基金宣传推介行为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监管层在该《通报》中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已发现个别公募机构、销售机构的宣传用语存在涉嫌误导等情况;《通报》明确,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应当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应当严格依照法规要求,全面登载过往业绩。

“去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持续深化,股票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权益类基金销售呈现回暖态势。在此背景下,多数基金管理人能够理性应对,匹配自身管理能力,主动控制募集规模,市场反响较好。”上述通报中表示,“但近期在日常监管中也发现,个别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宣传推介行为上不够审慎,部分宣传用语涉嫌误导。”

据接近监管层的业内人士透露,上述《通报》的背景,主要和近期A股市场科技股行情带来的基金销售火热有关。

“主要是近期的权益类产品申报、发行情况太多了,而且一些基金公司也很着急,希望趁着行情上车发产品,做大规模,所以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或者与监管要求相冲突的情况。”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公募人士坦言。

记者了解到,上述通报主要从多个方面明确了基金宣传推介的合规要求,首先是要求公募机构进一步完善基金宣传推介的合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对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审查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要求。

其次,在基金宣传中应当坚持长期投资、专业合规的宣传导向,例如需要全面登载过往业绩,而不得片面选取基金经理特定或部分产品、特定或部分区间的业绩进行宣传,同时也不得登载六个月以内的短期业绩。

再次,还需更加审慎、准确的介绍基金经理的经验和能力,例如应当准确提供基金经理与产品投资相关的任职情况,不得简单以从业年限等方式进行展示。

最后《通报》还强调,需要严格规范推介方式,募集上限、比例配售等安排可以作为风险提示进行展示,但不得以不同字体、加大字号等方式作为饥饿营销的销售手段。

“其实是对公募基金销售的推介销售监管规则的一种重申和细化,大部分规则并非新提出的要求,因为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监管层发现一些机构的部分宣传手段可能容易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程度的误导。”上述公募人士坦言。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基金销售火热的当下,上述措施有助于倡导基金一级市场保持理性,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越是市场火热的时候,公募机构就越应当恪守底线,而不应该一窝蜂的不顾监管规范去抢发产品。”北京一家公募机构产品人士称,“只有这样才能让权益类基金有序、健康、合规的入市。”

标签: 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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